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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顿小说网 > 言情小说 > 痞子大侠 作者:董妮 | 书号:19568 时间:2016/10/31 字数:65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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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叮踢上房门后,也吓了一大跳。 “喝!我的力气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大了?”她看看自己的脚,却像见到鬼一样地跳了起来。“我的绣花鞋呢?我的裹脚布呢?” 直到此刻,她才猛地发现自己脚下穿的是一双锦缎做的靴子,柔软舒适,比起之前她着小脚硬的绣花鞋…真的不能怪她迷糊,连被换了鞋袜都没发现,因为现在的靴子实在太舒服了嘛! 她原地蹦跳两下,然后快地绕着房里的桌子跑了起来,一开始速度很慢,然后逐渐加快,最后变成一抹流星,所过之处,余下残影片片,在影子尚未消失时,她人又已回到原地。 “哼!凭你也想留下我。”她得意地鼻子,三两下解决掉竹笼里剩下的包子,拍拍鼓鼓的肚皮,动作完全不像个大家闺秀。 但她却没有发现。当一个人真正做回自己的时候,心里只会充满无限的快,是不会察觉其中的异变的。 她吃完包子,打开门,探出头左右张望两下。 没人。看来曲笛没骗她,他的确是个很忙的生意人。既然他不在,就别怪她跷头了,只要她能走得无声无息,不惊动任何人,应该就不会影响柳怀犀与天宝坊的买卖了。 曲笛想以此威胁她、幽她?门儿都没有。 她轻飘飘的身影,化成落花,随风出了简陋的房间,一跃上了屋顶,直朝她心里的家奔去。 待得她身影消失,曲笛从暗处行出,身旁跟着曲敏儿。 “你还会回来吗?”曲敏儿望着曲笛的眼神充满不舍。 “有机会吧!”曲笛拍拍她的肩。“还记得我说过的话吗?” 她点点头。“尽量给柳怀犀方便嘛!我晓得。” 他从怀里掏出一包葯粉递到她手上。“招待柳怀犀的时候,放进他的茶水里。” “你想毒死柳怀犀?” “我要弄死他,直接让他完成不了任务,回去被小皇帝砍头就是,干么还下葯?这是让他暂时不能人道的葯。” “啊!”她张大嘴。曲笛对付柳怀犀的手段也太恶毒了吧! 他耸肩。“没办法,我太了解我那可爱的师姐,她虽然被我教导得很精明了,但骨子里还是带着三分我那死鬼师父的愚善,哪怕她恢复记忆,发现自己不爱柳怀犀,她也不会一定了之,一定会求得柳怀犀的原谅,确定解除婚约,才肯跟我走。偏偏我很讨厌那种书呆子,与其求他应允放我师姐走,不如让他自己自卑,不敢留下师姐,这样对大家都好。” 是只对曲笛好吧!要柳怀犀暂时不能人道,是很残忍的。但曲敏儿能说什么?曲笛下定决心要做的事,是从来也没有失败过的。 她也只能点头答允了他的要求。 曲笛接着说:“我离开后,你马上接手天宝坊,并放出消息,说我突然暴毙或者出海…不管什么都好,就是尽量让天宝坊跟我撇清关系,有什么事你再派人跟我联络,明白吗?” “那拍卖宝剑、大闹武林大会的事?” “不干了,你把那些剑送给柳怀犀,让他转送皇帝去。万一剑出事了,让姓柳的自己去烦恼,你千万别强出头。”他之前制定那一长串与敌俱亡的计划,是因为他找丁叮找太久,久到他已丧失希望,才想用最烈的手段和敌人同归于尽。 但现在他都找到丁叮了,白痴才会跟那些敌人一起死,他还想留着大好岁月跟丁叮一起畅游山林,共享欢乐呢! 至于那些毁了白云庄的仇人,没关系,他还年轻,有大把岁月跟他们耗,他多得是手段折腾他们…正想着,一个念头闪过脑海。 “敏儿,你跟柳怀犀谈完生意后,不妨借着赠送宝剑时,稍微跟他提一下血大法的恐怖。” “他不过是个读书人,与他谈论江湖事有何用处?” “正因为他是个读书人,还是个正经无比的官儿,他会很清楚这功对于国家、社稷、百姓的威胁。” “你想藉肋官府的势力对抗血杀宫余孽?可这对你的报仇大业有何用处?” “用处在哪里呢?嘿嘿…后便见分晓。我走了,你也保重。”他走了几步,想一想,回过头望她一眼。“你如果要嫁人,记得眼睛睁大一点,那些脸白白、嘴花花的英俊小子是万万不能挑的,知道吗?” 说完,他真的毫无悬念地走了。 她看着他的背影,良久良久,两行泪滑下。 “你不嫌说得太迟了吗?我的心早在三年前就被一个脸白白、嘴花花的英俊小子给勾走了,呜呜呜…”呢喃着,她再也忍不住以手掩面,嚎啕大哭起来。 ******--*** 丁叮一离开天宝坊,笔直往西行。 她一心只想快赶回家,却没有发现,她心底思夜盼的家并非“柳家”;因为柳家是在天宝坊的南方。 她走的方向是朝着白云庄去的。 完全是无意识地行动,在大街上、在拥挤的人群中,她像一条泥鳅一样,在众人发现她的存在前,已滑溜地跑了开。 她行匆匆,越是赶路,一颗心就跳得越快,却不是因为累,而是膛里好像有什么东西在叫嚣着想要蹦出来。 那股子海啸般的情绪在她奔近苏州城郊的山头时,累积到最高点。 “啊!”她张嘴,发出一记长啸,如凤鸣九天,清越扬,直入云霄。 而伴着啸声的是她轻灵若凌波仙子的身姿,脚尖轻点着山石,一路曲折,直上山顶。 “啊!”须臾,一记龙加入丁叮的啸声中,龙长空,雄壮威武,身形是笔直的,就好像一支弦而去的长箭,一气不换,直时山顶。 丁叮快的脚步一直奔到一片灰黑的地面上,猛然煞住。 她讶异地看着满地的残砖废瓦、焦黑的土石,原本失控的神思突然间就这么回到了现实。 这是怎么一回事?她应该是要回家的,回到柳怀犀的身边…原本在脑海里纠着的画面突然像褪去了伪装,变得清晰无比。 她往前踏一步,一段记忆回到脑中。 “爹爹,你回来了?咦?那是谁?” 她看到一个瘦巴巴的小孩子。 他一开口就叫她“姐姐”她从来也没有兄弟姐妹,这偌大的家里就她一个孩子,生活既无聊又无趣。 她好想要一个弟弟,而这个弟弟好可爱,嘴巴又甜得像涂了。当他洗干净后,她真是吓了一跳,这世间怎么有这样俊秀的孩子,就像天地的灵气都集中到他身上了,他走到哪里,都是众人目光的焦点。 后来,他变成了她的师弟,她也慢慢了解了他的出身来历。 但是她一点都没有看不起他,反而更加怜惜他,把他当宝一样地捧在手心上疼宠、呵护。 爹爹说他情偏激,需要好好教导,否则难保哪天不小心走入魔道,那就是玲珑门的罪孽了。 她却不以为然,师弟或许情稍微极端了一点,但他的心肠其实是很好很好的,看看他在山里这么久,几时胡乱杀戮那些鸟兽了?除非对方先冒犯了他。 照师弟的说法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那抱歉了,犯我一分,我必十分回报。 师弟主张人本恶,因此除恶务尽。 爹爹认为人本善,凡事必留余地。 她则觉得他们两人都有道理,不妨择中庸而行。 他们三人就在这里…对了!她想起来了,这地方就叫白云庄,是她真正的家啊! 一只大掌无声无息拍上她的肩,以她目前的功力该是躲得开的,但她没有躲,一双泪眼回望过去,盯住那黑发中夹着银光,容颜如雪的男子。 “师弟…”泪水滑下,她软软地倒进了男子的怀里。 曾经,他瘦瘦小小,足够她完全抱进怀里呵疼着;如今,他长的身子比她足足高出了一个头,宽阔的怀紧紧地拥着她。 他的身体在颤抖,四年啊!多么漫长的时光,久到他以为自己已经不可能等到了,她必是死去了,否则怎么会任他翻遍天下,仍然遍寻无踪。 他本已下定决心豁出这条命,为她报完仇,就下黄泉去找她。 然而,上天终究没有绝了他的生机,终是让他找到了她。 他小心翼翼护着她,不惜耗费大半功力为她打通阻的经脉,餐餐灵葯,佐以昔年他俩在山上最喜爱的东西,用最平和的方法,总算勾回她的记忆,令她重入他怀抱。 好久、好辛苦的一段岁月啊! 他抱着她,指着左前方一块黑抹抹的地面。“就是在这里,我第一回见到你,我发誓,长大后一定要娶你做我娘子。” 丁叮一阵沉默。当时的她年纪太小,不了解他口中的“喜爱”到底是什么意思?对于他的亲近、搂抱、甜言语,根本不解风情,干脆什么也不做,一切随他,直到那一夜… 他扶着她,引她走遍那曾经存在、如今却成废墟一片的白云庄。 他们曾经在丹房里打架,在书库里读书,在厨房偷喝酒…好多好多的小事她已不复记忆,但他却记得一清二楚,仿佛在白云庄那段岁月,每一时每一刻都是用烙铁直接烙进他的骨子里,任凭岁月无情转,刻痕始终如一。 他们的脚步最终停在密室前。 当年曲笛建这密室,为的就是在紧要关头保护自己跟丁还父女。却想不到,正是这间密室引得他与她生离四年之久。 “你知道吗?师姐,我爱了你近十年,从我们第一天见面开始,我就知道我爱你,这一辈子仅会爱你一个。但只有一次…我几乎是恨你的,我想问你,那夜,你为什么要救我?为什么要抛下我?我宁可和你死在一块,也不愿独自偷生。” 她抬头,模糊的泪眼看着他清俊的容颜,面白如玉,若非那一头泛着银光、夹着点点星霜的头发,他跟过去完全没有变。 是什么原因让他显得如此苍老,又如此深沉? 她心好痛。“我一直不懂你口中的喜爱是什么意思,直到那一夜,我看到那两柄柳叶刀差点搅碎你的身体,我突然懂了。我舍不得你受伤,我想你好好活着,但愿你一生平安到老…我要你快乐,师弟,我衷心祈求上苍能赐给你幸福,只要你能活下去,我…我可以做任何事。” 霎时,曲笛心底像翻起了涛天巨,紧紧地将她搂进了怀里。 记亿中,这辈子他没有真正地拥有过什么东西,他总是在追寻、掠夺,然后失去。 小时候,他没有力量,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身边那几个尚可称为“亲人”的乞丐,被王纷活活烧死。 长大后,他有了一身本领,也使尽手段想要保护丁还和丁叮。 但丁叮不认可他的做法,丁还也不信任他,所以白云庄还是被大火烧成废墟。 一个人一生可以承受多少次的生离死别,曲笛不知道,但他清楚自己受够了。 如果他真是那么差劲的人,注定无法守护自己心爱的人,那么,就让他抱着敌人一起下地狱吧! 打从丁叮下落不明后,他的生命就已经跟死亡划上了等号。 直到此刻,她完完全全记起了过去,并且回应了他的感情,他才感觉到那已停止跳动四年的心脏又开始有了律动。 “师姐,娘子…叮儿…”他的宝贝啊!“我不是在作梦,你真的爱我?” 丁叮回抱着他,从他颤抖的身躯可以清楚感受到他心情的激动。 他浓烈的感情像水一样淌进她的心,点燃起一股庞然火势,直烧得她心头发烫。 如果她曾经以为爱情就是平淡如水,那现在这种烈有如怒涛狂啸的感觉又是什么? 她想要紧紧地拥抱曲笛,爱他、怜他,一刻也不愿意与他分开。 为了他,她可以献出自己的生命和灵魂;这已经完全离了众所公认最好的夫相处模式…相敬如宾。 她有点怕,却有更多的兴奋与期待。跟曲笛在一起,她的生命会是无限的多采多姿… “我爱你。”她很用力地点头。“我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开始的,也许是因为你打上山就每天在我耳边说喜爱我,将来要娶我做娘子;也可能是因为我习惯了身旁有你的日子,更或许…反正原因太多了,我也搞不清楚,我只晓得我要跟你在一起,没其他的了。” “好好好。”真正的爱是说不出口的,存乎一心,他懂。“我带你去一个地方。” 说着,他拉起她的手,往后山的小湖方向走去。 景依然,但小湖边多了一个土坟,没有立碑。 “这是?”她心头隐隐明白底下埋了什么人,浓浓的伤痛红了眼。 “老头的坟。”他说。 她忍不住横他一眼。“你就不能好好叫一回师父吗?” “不能。”他拖着丁叮跪在坟前。“老头,我要娶你女儿了,以后就不叫你师父了,反正你也没真教过我什么,我的功夫八成以上都是师姐教的呢!从现在起我就改口喊你岳父啦!岳父大人在上,请受小婿三拜。”这个礼他倒是做足了。 她翻了个白眼。“我还有婚事没退呢!这么容易就能嫁你吗?” “难道柳怀犀坚持娶你,你就肯嫁他?”如果在她未表明心意前说那等话,他还会稍稍担一下心,但现在,他完全不在乎了。 “呃…”她张大了嘴,却说不出话来。 “所以喽!我们干脆点,在岳父坟前拜了堂,其他事就别管它了。” “柳公子好歹是我的救命恩人,我这么做岂不是恩将仇报?” 他长叹口气。“早知道你们姓丁的都是木头脑袋,幸亏小爷早有准备。” “你说什么…啊!”她脑筋一转。“莫非你对柳公子做了什么坏事?” “你放心,我不会伤那位柳公子半寒的,毕竟他也是个朝廷钦差,虽然身负的使命是有些奇怪,可我也没必要跟官府斗上啊!”他自己的确没让柳怀犀掉半头发,不过是让曲敏儿给姓柳的下了点不太好的葯罢了! “真的?” “总之我跟你保证,柳怀犀是什么问题也没有,可以了吧?” “我就信你这一回。不过…你好像对柳公子的事情非常清楚,那份密旨连我都是到了苏州才知晓的,怎么你却全知道了?” “天下第一情报组织『灭天』的主人就是我,我没跟你说吗?” 她恨恨地瞪他一眼,两手指化成两道虚影,拧住了他的耳朵。“你从来没说过,而且…你取的名字也太难听了吧!” “那我现在说啦!”说实话,好久没被她拧耳朵了,时隔四年再重温旧味,真是…痛与乐并俱啊!“还有,我取的名字哪里难听了?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于是我以『灭天』为名,行大义之举,我觉得很好啊!”“偏激、偏激。你圣贤书都读到股上了,恶事都是人在做,与天何干?况且先人有云:人善人欺天不欺。你不敬天地,不服五常,又岂能为人?” “妈的人善人欺天不欺啦!我说是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就拿岳父来说好了,他一辈子干过什么坏事吗?穷一生之力为武林谋福,他得到了什么?再说之前被我弄垮的王家,从老到小,没一个好货,却享尽半生荣华。你说说,老天还有长眼吗?不该灭了它吗?假使凡人皆有百岁之龄,行善者得辛苦九十九年,方得最后一年的安稳。那为恶者却可安享富贵九十九年,最后一年才得报应,任何有脑袋的人都知道是为恶较划算啦!” 能这么算吗?好像很有道理,但却…大违常理。要说对人情冷暖的体会啊!十个丁叮也辩不过曲笛。 曲笛赶紧拉她拜堂。他现在学聪明了,不像十二岁时那样笨,明明看准了一个爱人,还傻傻地等着她长大,等啊等的…差点把人给等丢了。 他再也不会犯同样的错误了,赶紧把人抱进怀里先,至于其他的礼教道德方面…让它们全见鬼去吧! wWW.nIuDunXs.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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