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鲁迅先生1927年写的那篇名为《略论中国人的脸》(《而已集》)中,有这样一道简单的算式:人 +家畜牲=某一种人。这道在鲁迅先生眼里“是不很有趣”的算式,经过六七十年的演变,而今已是“很有趣”的算式了。
人,好理解,一位古代高鼻子洋人定义它是“站立的无的两脚动物”《说文》曰:“人,天地之,最贵者也。”“家畜牲”除了鲁迅先生提及的驯化了的“野猪”、“野牛”、和“狼”外,不知是否包括那“媚态的猫”之。
人 +家畜牲=某一种人。这“某一种人”最大的特点是比普通人多一份家畜牲,因而常有已被称为狗的野狼习,会摇头乞怜,跑前奔后向主人显示忠心,奴才气十足。每每啃上一主人施舍的臭骨头,便发誓效忠主人,哪怕主人只将其当作攻击他人的工具也在所不惜,竭尽狗的忠实。当然,一旦认准谁是主人的敌人,便会朝着目标猛扑狂咬,置之死地而后快,或眼凶光,悄悄跟在人后,瞅准机会,极不光明地咬人一口,为的就是一臭腥的光骨头。尤为可恶的是这狗和猫一样,都是主人的宠物,不免沾上猫的秉,摇头摆尾地绕着主人的脚跟撒娇,做出一副小狗依人的样子,将头轻轻靠在主人的腿上,轻着主人肥胖的手,同样媚态可掬。如此讨好卖乖,自然可领赏一条瘦瘦的小鱼或一没的骨头。至于加上牛或猪,也多是取牛的执拗,因为深得主人心,即使自己不是真理的掌握者,也执拗地坚持按他的想法去做,无论正确与否,有主人撑,这样的执拗不仅显示自己的权威,更为主人撑起了好大的面子。而猪的懒惰和愚蠢在这些人的身上表现尤其突出,从不自己动手,善于对别人指手划脚,靠着一张嘴吃天下,三寸不烂之舌可以将自己的懒惰和愚蠢推得一干二净。当然,少不了对同类呲牙咧嘴,作出恐吓同类的模样,以表现自己和同类与众不同的权威;或表现出高傲状,以显示自己鹤立群的优越。在家畜牲上涂上一层人的博大深、清高淡泊的色彩,这“某一种人”愈发与普通人有天渊之别了。由此看来,鲁迅先生这道简单的老算式,让“某一些人”演绎得十分的考究而且真的“很有趣”也让人觉得这道简单的算式越来越费解难解了。
鲁迅先生在文中说:“人不过是人,不再夹杂别的东西。”做人要做得纯粹,就该剔去一些不为人所有的家畜牲。遗憾的是,而今有许多的人对这一算式乐此不疲,在人的“家畜牲”上,有着越来越多的研究,身体力行,并由此获得了不斐的成效,这不得不让人质疑做人的品位。为了那个大写的“人”字,我们不妨将“人 +家畜牲=某一种人”的算式作个简单的运算:人=某一种人—家畜牲。唯其如此,方有:“人,天地之,最贵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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