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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顿小说网 > 诗歌散文 > 抱月斋主人文集 作者:抱月斋主人 | 书号:24526 时间:2018/12/31 字数:31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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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狗这种哺纲的动物是由灰狼这种生凶残的野生动物驯化而来的,这都是一万五千年前东亚地区的远古人类干的好事。自此之后,狗便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上发挥了难以磨灭的影响。稍举一例便知,甲骨文中“犬”字是一个典型的象形字,其造型与狗的形状是何其的相似,并且从那时起,人们通过对狗的各种行为状态的观察、模拟、比喻或引申,造出了诸如“尨”“伏”“臭”“吠”“莽”“器”“猎”“献”“狈”“狄”“厌”“犹”“状”“狂”“哭”等等一些汉字。中国文化之所以能发展到今天,狗的功劳仅从这一点来说就已经是功不可没了。但我们人类从来都只把这些归功于自己作为天之骄子的智慧。 自从狗被人类征服以来,它们实际上是以自身的自由来换取了一种安逸的生活方式,这种无形的契约关系让狗之于人的附属和奴也与俱增。从狗的角度上说,它们以贡献出自由为代价换得了人类社会的进步。而从人的角度来看,当社会文明发展到不再允许人将自己的同类当作奴役对象时,人们便越来越倾向于将人本中固有的奴役转移施加给其他物种。狗的不幸也便在于此,正所谓“伴君如伴虎”狗并不清楚“距离产生美感”这一哲学审美观和高明的处世之道。狗对人的过分依恋譬如经济上的习惯性不独立,让人们在习以为常的思维定势中进一步忽略了对狗族地位的重视而代之以颐指气使,重则开膛剖肚。古人不是经常杀狗作祭品吗?商代卜辞中有云“侑燎于父丁百犬”者,即此之谓也。我想,狗的功过是非便是在这种狗与人的恩怨情仇中逐渐形成起来并经历了世代的积累和遗传的。所以我也相信,在狗族的基因中必然记载了一段关于狗的血泪史,但它们缺乏先进的载体使之显化并以文档的形式将历史的见证一一传下来。而人类经过多年血拼登上自然界盟主宝座,凭借这一身份,足以使人类文明作为主文化以绝对的优势传播开来。所谓“成者王,败者寇”并不仅仅适用于战场上,在文明和文化上同样如此。也所以,人类给狗族主动添加的种种侮辱的败笔诸如“狗杂种”、“狗眼瞧人低”、“鸣狗盗”“一犬吠形,百犬吠声”、“狡兔死,走狗烹”、“蜀犬吠”等等得以传百代并被旁征博引。 言归正传,我对狗的觉悟意识或者说狗开始引起我的兴趣与重视,源于一个偶然的事件。我仍清晰的记得,若干年前,我还很小的时候,某天清晨,我在家乡公路上作长跑训练,路遇两犬袭击,良久未得逞,其中一犬遂端坐于道中稳住我的视线,另一犬则离去悄悄绕道田埂及至我身后以伺偷袭,前后夹击。幸得我警觉,逐一击之,二犬乃败北仓皇而去。正是因为这件事,让我顿时想起中学时起首为“一屠晚归,担中尽,止有剩骨”的那篇关于狼的文章。真想不到,这么多年过去了,但是狗们从它们的先祖灰狼兄那遗传得来的慧黠却是如出一辙,更有甚者,恐怕那也只是狗族祖传秘方《狗子兵法》中微奥妙的众多计谋中平平无奇的一招而已。这不能不让我为之震撼。虽然我以前对狗的印象的确是不好,但是“人之初,本善”(或者至少本无善恶之分),我对狗的形象之所以大打折扣主要是因为我家屋后山坡上人家中的那条狗,每次见到我时总是过于激动,导致心火上炎而狂吠不止。然而,它却是个先天的肾不足者,故其叫声凄厉中夹杂着一丝无奈,由无奈又生出些许哀婉,听之如丧考妣,惨不忍闻。每次都让我觉得它的心灵是因我而受到创击遂一直耿耿于怀,这让我百思不得其解,由此造成的情感上的抑郁直接影响了我后来的生理和心理上的发育。 直到那次遭两犬相袭之后,我始有顿悟,觉得狗这东西,不能轻视。而我在接下来的日子中,通过和狗打交道,竟也从斗争经验中逐渐领悟出一项对付恶狗的绝招,那便是“怒目相向法”以十分镇定稳重或者恶毒愤怒之眼神直视着面袭来的恶犬,让它从你的眼神中领略到一种不可侵犯的威严,或者是万一遭到袭击必将把它碎尸万段的气势,狗的不可一世的嚣张的气焰往往就在那时被了下来。若是遇上了一条特别欺软怕硬外强中干的狗,说不定它还会转而俯首称臣顺便给你上两口。 我真正觉得有必要写一篇关于狗的文章,这个念头已经有好一些年头了。自从家里那头心爱的“小黑”遭人所害,毒发身亡后,我心常凄凄然。每想到“狗”字或凡看到那些十分像狗的四条腿的活物,总免不了有“曾经沧海难为水”之叹,百般追忆,无限感慨。这或许便是养狗给我留下的后遗症吧。小黑的死,就像是我记忆中一块残留的弹片,假以时机,总会引得旧伤复发隐隐作痛。 但真到写狗时,往往又十分踌躇。说狗比人要容易写吧,的确。因为人与狗之间的那档子事,简洁明了,远没有人际之间的勾心斗角那么错综复杂。这或许也从一个方面反映了人是比狗更高级的动物,人当然要比狗更微;又或者说,精神世界的发达才是高级动物的标志进步,大自然虽然赋予了狗类灵敏的嗅觉感官,却让人拥有了精神世界的长足进步。但如果要说写狗比写人更难,那也没错。怎么说,人和人也毕竟是同类,一个种类的东西,再怎么不同,也有相通之处,认真揣摩推敲,也能摸个七八分准。更何况历代以来,先贤智者们关于人的探究诸如斯密、葛拉西安、培和弗洛伊德之辈的名著更是不胜枚举。这对于我们认识人无疑有了一种既成的可借鉴的依托。而狗族却不同,对于它们,我们一无所知,既不能形成语言上的沟通又无法进行思维上的模拟,只能从经验中归纳出它们摇尾巴或你的手背即表示和亲昵,而眦牙咧嘴则意为愤怒或挑衅等等之类的肢体表象动作。恐怕只有极少数对狗有专门研究的科学家或许可以从实验中探索到一些狗的本或深层次情感,普通人连人事都做不完,哪里有时间与心情去管狗事。此外,我一直迟迟未能动笔的原因还在于,我怕写不好它。小黑生前,我没有尽心尽力照顾好它已经是有愧于它,加上它没有留下后嗣,如果它死后我再不能将这一“后事”料理好,这双重的折磨岂非对它太残酷?命运的无情是无法挽回的,但人为的罪恶却能防患于未然。故为慰亡灵,竭尽所能,实为份内之事。 刚好,去年我家终于又养了一条狗,一年下来,积攒的感情较我对小黑的怀念大有横刀夺爱之势。于是,经过一番可行研究分析之后,我决定趁着它还健在,马上动手。也不求笔挟风雷或是惊天地泣鬼神,但只借此狗抒彼怀,将我心中郁积多年的旧情发出来,也算是一解夙愿。 一、初入怀抱 话说去年暑假,经不起我多来的软磨硬蹭,母亲终于在某天清晨从市场上抱回一只两个月左右的小狗,黄的颜色,茸茸的身子,五官端正,面容姣好,是个十足的美人胚子。再加上幼小的动物总是惹人爱怜,这第一眼,它便马上博得了它小主人我的心。大凡人也都是这样,好的第一印象是产生接触、进一步了解的****的前提。我于是决定给它取个名字。叫什么好呢?人间有媸妍之别,很正常的事,美人配美名,相得益彰。“西施”就比“无盐”好听得多。我思前想后,觉得叫“香菱、紫薇、小乔莲”之类太媚,叫“梦、莎丽”又太俗气,还是觉得叫“阿珠”好,取义“珠圆玉润”听起来又朴实。更重要的是金庸武侠小说《天龙八部》里和乔峰相好的那个阿朱是我喜爱的一个角色。自此之后,这条狗便在我家落户,也算是有了个名份。 阿珠刚到的几天,很生涩,不吃东西,楞楞的,若有所失,想是思念起远方的娘了。那样子,怪可怜的,让我忍不住回忆起第一次离家到省城读高中的那些日子,同病相怜,难免唏嘘。但渐渐的,在思想上经历了一番绝望的无奈之后,它便开始适应环境了,再加上主人对它频频示好,餐餐投汤送,呵护备至,任它铁石心肠也乐不思蜀了。没多久,它的那条心理防线一下子瓦解,然无存。它对主人的依恋也与俱增,我自然欢喜得不得了。再回头想想时,不觉莞尔:原来不少人追女生和养宠物竟不是天壤之别。 wWW.nIUDunXs.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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