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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顿小说网 > 诗歌散文 > 爱大于米文集 作者:爱大于米 | 书号:5532 时间:2014/8/11 字数:14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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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字真是世界上少有的最具魅力的文字之一。看似简单乏味的象形文字,经过匠心独运的组合后,便诞生了无数不朽的作品。从《诗经》、《楚辞》,到《汉乐府》;从唐诗、宋词、元曲到新诗;从《易经》、《论语》到诸子百家,从汉赋、唐宋文章到现代白话文,说不尽的言简意赅,道不清的文采飞扬。 古汉语暂且就不谈了,因为它太遥远。现代汉语同样具有其他语言所不能拥有的魅力。比如说,国际上最著名的商标之一的Cocacola,其英文名称在中国人眼里,一定是有点不知所云的味道,可一旦翻译成“可口可乐”后,便画龙点睛般地变得生动而美丽起来。同样,美国文学史上最著名的小说之一《Gonewiththewind》(即中国人所熟悉的电影《世佳人》的原作),在翻译的时候,译者并没有按照原意译成《随风而逝》,而是译成了《飘》。在钦佩译者神来之笔的同时,不能不令人赞叹汉语所独有的魅力:简要而传神。 于是我就想起了经常被人们所用的一个词:红尘。细想之下,这词还真有点不好理解。“红”可理解为“红颜色”而红色的东西一般都是象征着崇高而伟大的。所以一切庄严的东西都饰之以红:红旗,红领巾,红地毯,红请柬等等。人和动物的血也是红色的。在远古时代,人类的生产能力低下,只能靠狩猎或者采集果物为生。那个时候,狩猎的工具大多数以石头,木,竹器之类的东西为主,而一旦这些东西击中野兽,猎人们首先看到的是飞溅而出的血。动物的血也是红色的,看到了红色的血就意味着狩猎到了野兽,食物得到了保障,人类就有了生存下去的物质基础。所以,从美学角度来看,今天人们引以为庄严神圣的红色,不过是自己的祖先在茹饮血的时代对最低的生存条件——食物的一种崇拜。这种简朴的思想还可以从汉字本身得到证明,比如“美”字,通常的解释是:“羊大为美。” “尘”是一种粉末壮的物质,在我们生存的环境中,它似乎无所不在。可是我们偏偏要在这种令人讨厌的、卑微的东西前面加上一个象征庄严而神圣的“红”字。世界上会有各种各样的“尘”或灰色的,或黑色的,或白色的,但有人看到过红色的尘吗? 于是我就明白了“红尘”这两字不过是对人生和现实生活的一种隐喻。古代人不是常常说“看破红尘”吗?所以,男的剃发为僧,女的便削发为尼。 用红尘来隐喻人生绝对是贴切而妙趣横生的,尽管它不免带着一点佛教所特有的悲观意味。“红”字言尽了花花世界的所有精彩之处:可以是风花雪月,也可以是大马金刀;可能是飞黄腾达,也可能是落魄潦倒。但是不管怎样,你都不能忽略了红后面的那个尘字:无论你经历了怎样的一个人生,最终都是要化作尘土的。 其实我们是大可不必看破红尘的。草生一秋,人活一世,想想都是同样的卑微而渺小,但同时也是很伟大的。一棵草尚且不惧怕风雨,努力地使自己收阳光,汲取养分,为世界奉献出一点绿,何况一个有智慧、有思维的人呢?人生苦短,是还有很多的乐趣没体会,很多的****没实现,但是,宁愿去及时行乐,也不要去看破红尘啊。 林黛玉之所以要去葬花,是因为不想看见洁白美丽的花变为肮脏的尘土。当然,人的一生中,比葬花更重要的事多的是,这位封建社会的弱女子显得有点小题大做了。但是“质本洁来还洁去”的这种人生态度一点也没有错。知道干干净净地来到这世界上,又干干净净地离开人世这道理,便胜过了在红尘中的一切恩怨,一切得失,一切啼哭。 2003/04/19 Www.NIudUNxS.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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