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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顿小说网 > 现代文学 > 香草山  作者:余杰 书号:12914  时间:2015/5/19  字数:17211 
上一章   ‮5-1:茄风‬    下一章 ( → )
 我们拥抱着躺在上,我们肩并着肩,在昏黄的烛光下,断断续续地说了一个晚上的话。我们都流泪了,却又都欢笑了。我的眼泪在了他新准备的枕头上。他伸出舌头来我脸颊的泪水。

  一、廷生的信

  萱:

  不是你告诉我,我还不知道"南柯一梦"中的那棵槐树,如今在扬州真还有一棵。不管是讹传还是真实的,我都想实地去看一看。对于我这样一个喜爱历史甚至超过文学的人来说,没有来过扬州实在是一大遗憾。

  现在,我谈论扬州的兴趣超过了谈论四川的兴趣。这是因为爱你的缘故,我爱你,也就爱上了生养你的那块土地。

  关于扬州的风物,最有意思的一本书是《扬州画舫录》。作家阿城在《威尼斯记》中,表面上是在写威尼斯,暗地里却在写扬州。在他看来,威尼斯和扬州是一部"双城记"。阿城不断地提到《扬州画舫录》,他为身边没有一本而感到遗憾,只好凭借记忆谈论书中那些有趣的情节。

  《扬州画舫录》中,最有意思的是画舫的名字。有大雅者,也有大俗者;有的得名于船的形状,有的得名于船的主人,也有取之诗词典故。总之,每个名字都让人过目不忘。

  例如,得名于船主的模样的:有一条船名叫"卢大眼高棚子",棚子就是能够摆放三张桌子的大船,也就是"大三张"。"卢大眼"是船主的名字,他原来是贩卖私盐的,坐完牢之后,他从黑道转入正行,改业为舟子。这个名字让人过目不忘,船主的形象数百年之后依然栩栩如生。

  有一条船名叫"叶道人双飞燕"。主人是个道士,四十岁的时候还照样吃荤菜,五十岁的时候就开始辟谷。他身穿白衣,头戴方笠,打桨在红莲绿叶之间,旁若无人。

  得名于船本身的形状的:有一条船名叫"一脚散"。这是一条灵巧的小船,船的甲板非常薄,人们便夸张地给它改了这样一个名字。与之相似的另一条船名叫"一搠一个"。其他还有:大元宝、牛舌头、玻璃船等等

  得名于著名的诗词的:有一条船名叫"水马",得名于张芝叟"小舟胜养马"的诗句。还有一条船名叫"水云",得名于《梦香词》:"扬州好,画舫是飞仙,十扇纱窗和月淡,一枝柔橹发波圆。人在水云天。"其他还有:落霞孤鹜、衣香人影、花月双清、一湖、昌龄舟、镜中行、载鹤、听萧、带月…不一而足。

  得名于画舫本身的故事的:有一条船名叫"红桥烂"。这条船的特点是在船头设置了可以煮的锅碗瓢盆。一从码头开船,客人就可以点吃。老板将下锅,船开到红桥的时候,刚好煮。客人也看遍了风光,恰好肚子饿了。

  有一条船名叫"访戴",显然得名于《世说新语》中"雪中访戴"的故事。舟子的名字叫汤酒鬼,卯饮午醉,醉则睡,睡则大呼:"酒来!"因此,每次载客人都是到了深夜才能够归来,而且是舟中的客人自己划船。到了岸边,船上杯盘狼藉,都由客人任意收拾,客人只听见他在舟尾雷鸣般的鼾声。

  这些名字真是‮趣情‬盎然。我想,这才是最成功的广告词,对比今天电视上、报纸上的那些广告词,这些画舫的名字天然拙朴,真气贯通,雅到极致是乃是大俗,俗到极致是乃是大雅。

  《扬州画舫录》基本上是写实的,却也点缀着几个优雅的"鬼故事"。其中一个鬼故事发生在见悟堂附近:"是地多鬼狐,庵中道人尝见对岸牌楼彳亍而行。又见女子半身在水,忽又吠吠出竹中,遂失所在。又一夕有二犬嬉于岸,一物如犬而黑色、口中似火焰,长尺许,立噙二犬去。又张筠谷尝乘月立桥上,闻异香,又女子七八人,皆美姿,互作谐语,喧笑过桥,渐行渐远,影如淡墨。"这样的文字真可以百读不厌。在今天平庸的日常生活中,在今天科技的一统天下中,我倒对这些奇异诡谲的想象充满了怀念。

  自古以来,扬州就是一个属于文人的城市。欧修在这里修筑"平山堂"。当时,欧修出任扬州太守,政通人和,优雅风。他有一首调寄《朝中措》的小令,很能说明他的心情:

  平山栏槛倚晴空,山有无中。手种堂前垂柳,别来几度春风。

  文章太守,挥毫万字,一饮千盅。行乐直须年少,尊前看取衰翁。

  宋代尽管屡屡受少数民族政权的军事压力和打击,宋代的文人却逍遥自在,享有历代最优厚的物质待遇和最宽松的创作条件。叶梦得在《避暑录话》中记载:"公每于暑时,辄凌晨携客往游,遣人去卲湖,取荷花千余朵,以画盆分百许盆,与客相间。酒行,即遣取一花传客,以次摘其叶,尽处则饮酒,往往侵夜载月而归。"欧修过的真是神仙般的生活。

  平山堂修建在扬州蜀冈中峰大明寺的西侧。今天它当然已经不复存在了,但那个地方我想你大概是去过的。书中记载,那里虽然并不高,但是地势奇特,站在堂前,那些远处更高的江南诸山仿佛在向它鞠躬。因为所看到的那些山峰与堂基相平,欧修名之曰"平山堂"。

  若干年以后,苏东坡经过扬州,专程来到老师居住过的"平山堂"游览。诗兴大发,乃作《西江月》一首:

  三过平山堂下,半生弹指声中。十年不见老仙翁,壁上龙蛇飞动。

  吊文章太守,仍歌杨柳春风。休言万事转头空,未转头时皆梦。

  再后来,苏东坡出任扬州太守。此时,欧修已经去世多年。于是,苏东坡在平山堂前修建谷林堂,以纪念逝去的老师。

  又过去了几百年,清代的扬州文人汪懋林步欧修原韵作《朝中措》:

  平山旧址已成空,清磬暮云中。当烟花夜月,而今禾黍秋风。

  山川无价,文章有主,我辈清钟。再种堂前杨柳,新词重和坡翁。

  以上三首都算是"绝妙好词"。我尤其喜爱"山川无价,文章有主"这两句话。这是在给像我这样写文章的人打气呢。

  今天,山川依旧,厅堂不在,而文章依然动人。

  今天,文人与文人之间,已经少有这种心灵辉映的机缘了。

  《浮生六记》是我喜爱的另一本与扬州有着深刻渊源的书。我记得你曾经在信中提到过它。

  那里面的爱情,真是天上的爱情。林语堂曾经说过,芸娘是中国文学中最可爱的一个女人。宁萱,如果我是沈复,你就是我的"芸娘"。沈复笔下的芸娘,相貌跟你确实有几分相像呢——"其形削肩长颈,瘦不骨,眉弯目秀,顾盼神飞,唯两齿微。一种绵之态,令人之意也消"——你自己说,是不是在写你呢?看来,古往今来,最可爱的女子都以两颗小虎牙为标志。

  北京的天气开始转暖,但北京几乎没有春天。在北京,我的感觉是,它直接从寒冷的冬天过渡到炎热的夏天。即使存在一个极其短暂的春天,也是风沙扑面。春天北京的风沙最厉害,尤其是最近几年来,已经发展为一瞬间暗无天的沙尘暴。北京只有秋天是宜人的,它的春天没有给我留下什么好的印象。

  真正的春天,在江南,在扬州。

  爱你的廷生

  两千年三月二十九

  二、宁萱的信

  廷生:

  你说的很对,真正的春天在江南,在扬州。

  春天的瘦西湖美极了,这种美无法用语言来形容。傍晚我常常去湖边散步。又岂止是瘦西湖呢,整个扬州都是"修竹为园,芙蓉为府",意盎然。

  《浮生六记》里的爱情确实令人神往。沈复和芸娘心灵相通,共同欣赏对着一池映芙蓉,一起喝着一碗荷叶稀粥。他们顺境中分享快乐,逆境时分担坎坷。你还记得他们那段深情的对话吗——

  沈复说:"惜卿雌而伏,苟能化为男,相与访名山,搜胜迹,邀游天下,不亦快哉!"

  芸娘说:"此何难。俟妾鬓斑之后,虽不能远游五岳,而近地之虎灵岩,南至西湖,北至平山,尽可偕游。"

  沈复说:"恐卿鬓斑之,步履已艰。"

  芸娘说:"今世不能,期以来世。"

  沈复说:"来世卿当作男,我为女子相从。"

  芸娘说:"必得不昧今生,方觉有‮趣情‬。"

  在我们今天的生活中,有多少情人会如此对话呢?在我们今天的生活中,这样的爱情已经成为遥远的神话。这明明是沈复如实的记载,很多人偏偏以为,都是些虚构出来的童话。他们理解不了人间居然有如此美好的东西。

  我给你讲讲我身边的几个故事。

  大学时候,我的同宿舍,有一个名叫雯的女孩。她美丽聪明,从大学一年级起就打定主意要出国留学。每天从早到晚,她都抱着一本英语书念念有词。

  后来,她的身边出现了一个男朋友。我们听说,他是雯的老乡,高考的时候,雯是地区的文科第一名,而那个男孩是理科第一名。状元配状元,倒还"门当户对"

  那是一个高大沉默的男孩,他每次来找雯的时候,都静静等候在女生楼前面,从来没有像其他男生一样,因为等得不耐烦而在外边大呼小叫、鬼哭狼嚎。躁动的学校里,像这样内敛而安静的男孩已经很少了。

  男孩对雯无微不至——帮她到教室里占座位,帮她到里食堂打饭,堪称她的"大管家"和"权职保姆"。男孩对雯百依百顺——雯让他往东,他从来不敢往西,几乎就是她的奴仆。有时,我们都开雯的玩笑说,你这个打着灯笼也难找的男朋友,简直就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一块馅饼。我们都觉得雯是一个幸运的女孩。当时,他们是同学们都很看好的一对情侣。他们在校园里像蝴蝶一样飘来飘去。

  然而,我逐渐发现,他们之间存在着一种不对等的关系。

  有一次,雯要去报名考托福。那时候,正是大学里考托福的高峰期,报考点前人山人海。许多人提前十几个小时去排队报名。本来是第二天清晨开始报名,有人在前一天凌晨就坐在大门外面。

  那是一年中最冷的时候,男孩半夜里就起来,裹着一件军大衣,去帮雯排队。第二天早上,男孩拿着领取到的报名表格兴冲冲地跑回来。一夜没有睡觉,他的眼睛里布满了血丝,头发蓬蓬的。虽然裹着厚厚的军大衣,但他还是已经冻感冒了,连说话的声音都已经沙哑了。

  雯却丝毫不去关心男朋友的身体,她独自乐呵呵地拿着报名表格,开始研究该怎么填写。她沉醉在那一个个复杂的表格之中。她从那些表格之中看到了自己未来的幸福。

  从这个小小的细节上,我就敏锐地发现,男孩对雯的爱,远远超过了雯对男孩的爱。

  我当然没有权利指责雯的自私,但是,我相信一点:真正的爱情必须是平等的——各自给予对方的爱,在天平上应该是平衡的。只有这样的爱情,才有可能持久而稳固。就好像一条船的左右甲板,如果一边轻,一边沉,船就会沉没。

  那时,其他同学都不相信我的判断和推测。他们认为,雯与男孩之间从来不吵架,和和睦睦的,一起吃饭,一起上自习,简直就像一对甜甜蜜的小夫

  毕业以后,雯顺利地拿到了去美国的签证,到美国一所有名的大学念书去了。然而,他的男朋友由于英文底子不太好,虽然竭尽全力考了两次托福,都没有能够过关。

  突然有一天,雯的男朋友给我打来一个电话,用带着哭腔的声音告诉我,雯提出跟他分手,语气坚决。他找不到别人诉说失恋的苦恼,因为我是雯的的好朋友,他便给我打电话,想跟我聊聊。听到这个消息,我很吃惊。虽然早有预料,但没有想到会来得这样快。那时,我正在上班,正在接待一个前来商谈合作的客户,我便告诉他,等下班后,我们约个地方谈谈。

  晚上,我约他在一个咖啡馆见面。他含着眼泪告诉我,雯在电话中冷冷地向他提出分手,毫无商量的余地。雯说,因为他迟迟不能出国,她再也不能等了。

  雯的这一决定,事先一点征兆也没有。前一次的通话在一个星期以前,两人还谈得好端端的。因此,这个消息对他来说,几乎就是平地起惊雷。

  雯在电话里平静地说,她身边有很多男孩子追她,她选择了一个香港富商的儿子。她准备毕业后就跟对方结婚,然后定居美国。她还不地祝他"幸福"。

  那天晚上,男孩喝了很多酒,说了很多话。我一直在旁边倾听着。

  后来,他喝醉了。他趴在桌子上一动不动。我只好打电话给他的同事,请他们来送他回家。

  我独自一人回家,这个城市依然灯火辉煌。昼伏夜出的年轻人越来越多,他们都是哈哈韩族的打扮,快乐得没心没肺。街上漂亮的汽车也越来越多,汽车里的人呢,长得越来越胖,开始为他们的高血而感到担忧。

  我们在酒吧昏暗的灯光下寻找爱情,我们究竟有没有沈复和芸娘幸福?

  沈复和芸娘曾经到沧的乡下居住,那里没有城市的喧闹,"绕屋皆菜园,编篱为门。门外有池约亩许,花光树影,错杂篱边"。好一个神仙的居所。芸娘对沈复说:"他年当与君卜筑于此,买绕屋菜园十亩,课仆妪植瓜蔬,以供薪水。君画我绣,以为诗酒之需。布衣菜饭可乐终身,不必作远游计也。"今天,谁还有这样的想法呢?今天的女孩子,大多像雯一样,感情在她们的心目中并没有多么的重要。而我,却想做一个现代的芸娘。

  雯和那个男孩的故事,只是一个极其普通的大学里的爱情故事,没有波澜曲折、回环往复。这样的故事,在大学里随便一捞都有一打,每天都在不紧不慢地发生着。但是,我从当中发现了这个时代爱情的危机——爱情在瞬息万变的现实面前,显得那样孱弱不堪。

  我猜想,雯并不爱他的男朋友,她只是觉得,那时候她身边需要一个男孩,需要一个帮助她的男孩。她不愿意做出任何的承诺——"承诺"好像本身就是一个过时的词语。没有了承诺,她就可以不断地进行选择,只要每一次的选择都能够改变她在现实中的处境。

  而爱情,仅仅是选择过程中的策略之一。既然是策略,就可以随心所地改变。到了最后,是不是"爱情"已经不重要了:身份、金钱和地位成了更具决定的因素。

  我不愿意成为这样一种"现代"女孩,我更愿意获得纯真的爱情,即使必须付出贫困、坎坷、磨难的代价。我的思路跟别人恰好相反:只要拥有了爱情,其他一切的困难都是可以克服的。

  你说是吗?如果爱情降临在我们的生命之中,那么正像泰戈尔所说:"从今起在这世界上我将没有畏惧,在我的一切奋斗中你将得到胜利。你留下死亡和我作伴,我将以我的生命给他加冕。我带着你的宝剑来斩断我的羁勒,在世界上我将没有畏惧。"

  我不想起纪伯伦的一则寓言。

  一个男人在自家地里挖出一尊绝美的大理石雕像。他带着雕像,找到一位酷爱各种艺术的收藏家,准备出卖。收藏家出了高价买下,事毕后两人分手。

  回家的路上,卖主手里攥着大把的钱,心喜地自语:"这笔钱会带来多少荣华富贵呀!怎么有人不惜如此代价,换取一块在地下埋了千年,做梦都无人梦见的顽石?不可思议!"

  同时,收藏家却在端详着雕像,心里也在自语:"真是气韵生动,巧夺天工!何等美丽的一个精灵,酣睡了千年之后再度复生!何以有人会以如此稀珍,换取毫无趣味的几个臭钱?"

  我们跟那个收藏家一样属于同一类人。我们坚守自己的价值判断,当别人嘲笑我们傻的时候,我们不以为然,昂首走我们自己的路。范仲淹在《岳楼记》中说:"不以物喜,不以己悲",但愿你也能够如此。

  爱你的萱

  两千年四月五

  三、廷生的信

  萱:

  谢谢你的提醒。你说的真是金玉良言。"宠辱不惊"是我所追求的一种人生境界。

  在爱情的问题上,只要我跟你对爱情的理解是一样的,我们就该坚执我们所信,且不管别人怎么想。如你所说,"横眉冷对市侩,俯首甘为情痴"。

  前几天,导师陈平原教授跟我长谈了一次,他赠送我八个字:"待人以诚,临文以静"。我会时刻记住这八个字,不让内心深处残留一点渣滓,不让文字之中显示一丝浮躁。

  今天晚上,我们七八个同门的师兄弟和师姐妹一起去陈平原、夏晓虹老师家。每隔十天半月,我们师生都有一次小小的聚会。我们一大帮人,挤在老师堆满书籍、散发着墨香的客厅里。椅子不够用,有的同学干脆就盘着腿大大咧咧地坐在地毯上。两位老师通常都会泡上好茶款待我们。陈老师和夏老师家的茶,在北大中文系非常有名。我们一边喝茶,一边还能够尝到老师从日本带回来的小点心。我虽然讨厌日本人,却也很喜爱日本精致而可口的点心。你看,我也不是把日本人一子打死吧。

  如果是周末,我们也许还会凑在老师家里做一顿好吃的。大家会各自带着菜和调料上门——同学们来自天南海北,献出各自拿手的技艺,老师家的厨房成了一个"厨艺大擂台"。最后端上桌子的十几盘菜,真是南甜北咸、东酸西辣,一样也不缺。老师的家,不仅是我们探讨学问的地方,还是我们锻炼厨艺的地方。可惜的是,陈老师不能吃麻辣的四川菜,也不能喝酒;可喜的是,夏老师却既能吃川菜,又善饮,她取代了陈老师成为宴席的中心。

  大多数时候,是老师请客,师生们一起到外边餐馆里吃饭。偶尔我们也会发起"凑份子",那一般是老师出国讲学的前夕,我们为老师送行。由老师请客的时候,通常是一群学生如同梁山好汉般呼啸而去。而我在这样的场合则充当"点菜高手"的角色。老师请学生吃饭,在北大中文系也是一个源远长的"传统"。作为学生,我当然希望这个"传统"越牢固越好。

  吃完饭以后,我们会聊上几个小时,话题一般都不固定。但有一个保留的节目,就是大家各自汇报近期的读书心得和体会。有什么疑难的问题,也可以乘机向老师请教。直到夜已深的时候,方才作鸟兽散。

  聊天的时候,喝茶的喝茶,喝酒的喝酒,老师家里还准备了上好的酒。陈老师是闻酒辄醉,夏老师却是酒界巾帼。老师虽然不纵容弟子们饮酒,却也不止。师兄王枫好饮,在老师家中有过好几次喝醉的纪录,是我与师弟杨早将他送回宿舍的。

  可别小看了这样的聚会。我认为,这是北大最大的特色之一。这些年来,北大比之于其他学校所拥有的优势已经开始逐渐丧失。别的学校楼房修得越来越漂亮,北大的校舍却愈发显得破败不堪。不过,对于一所大学来说,这些并不是最重要的。正如先哲所云,大学之大,非楼堂馆所之大,而是学术之"大"。

  每当在老师的客厅里的时候,我们都深切地感受到了这种"学术之大"——大家对学问的热忱,在别的地方已经不多见了。在老师的客厅中,参加一次轻轻松松的闲聊,有时也比听一学期课的收获要大。老师针对每个学生的情和学养给予独到的指点,这是大课堂上不可能实现的"因材施教"。难怪徐志摩说,在剑桥,学问是在教授家的客厅里,由教授的烟斗"熏"出来的。

  在今天,高等教育已经变得像大工业生产一样,许多学校的学生难得有机会到教授家闲聊。从教授到学生,似乎大家都忙得一塌糊涂,但最终却不知道究竟在忙些什么。因此,我觉得,在北大教授的客厅中闲聊,本身就是一种求学的"捷径"。从本科时代起,我就经常到教授们的家中倾听教诲、畅谈心得。到了研究生阶段,就更加"肆无忌惮"了——不仅"充分利用"自己的导师,就是其他的老师家,我也经常莽撞地前去"叩门"。

  宁萱,你到北京来的时候,我也要把你带进老师的客厅。两位老师一定会喜爱你的。

  我们能够走到一起来,简直就是一个奇迹。我学文学,你学金融;我在学院内,你在商场中;我在风沙扑面的北京,你在杨柳春风的扬州。除了上帝以外,谁能作这样奇妙的安排呢?

  我要在天花板上写满你的名字,让它们像一双双的眼睛一样夜夜都注视着我。

  宁萱,你还记得叶芝的那首诗吗——

  当你老了,头白了,睡思昏沉,

  回想你过去眼神的柔和,

  回想它们昔日浓重的阴影;

  多少人爱你青春畅的时辰,

  爱慕你的美丽,假意或者真心,

  只有一个人爱你那朝圣者的灵魂,

  爱你衰老了的脸上痛苦的皱纹;

  垂下头来,在红光闪耀的炉子旁,

  凄然地轻轻诉说那爱情的消逝,

  在头顶的山上它缓缓踱着步子,

  在一群星星中间隐藏着脸庞。

  我们的炉火将永远旺盛,我们的爱情将永不消逝。

  诚然,我们会有衰老的一天。那时候,我们不愁没有事情做,我们把这些年里积攒下来的一大箱子情书展开,一封一封地重新阅读。

  每一封信都对应着一段青春时代意气风发的岁月,每一封信都对应着一种青涩年华语还休的心情。而重新的阅读,却能够读出不同的滋味来。因此,我们不会匮乏和空虚,我们不会害怕衰老。我们拥有对方,也就拥有了世界。那将是怎样的一种幸福啊。

  我把自己的生活安排得井井有条。我的论文进展得非常顺利。今天一天,我就写了三千多字。在写作论文的同时,我还忙里偷闲,写点其他的小文章。你不用为我的身体和精神状态担心。

  反倒应该由我来提醒你:一定要注意休息,工作不要太投入。资本家永远是资本家,他们是"吃人不吐骨头"的。你要保持好的食欲和好的睡眠。你要是再瘦了、再憔悴了,我要去找你的老板论理的,我要理直气壮地对他说:"宁萱是我的爱人,不是你们公司的奴隶!"

  爱你的廷生

  两千年四月十二

  四、廷生的信

  萱:

  昨天刚刚寄出给你的信,今天我又想给你写信了。

  上帝这样眷顾我们,让我们相遇,让我们相互鼓励和安慰。因为我们是勤劳的人。《圣经》中说:

  我在苹果树下叫醒你,

  你的母亲在那里为你劬劳,

  生养你的在那里为你劬劳。(《圣经·雅歌8:5》)

  既然母亲都还在辛劳,我们年轻人又怎能够休息呢?

  在以后的岁月里,我们应当更加勤劳。我劳动的果实不仅是我一个人享用,还将由你来享用。

  这段时间,我完全泡在一堆近代的文史材料之中。不仅是为了写论文,还因为我对这段历史本身就有浓厚的兴趣。

  我一直认为,从戊戌变法到义和团运动,这短短的三年时间,是中国现代化进程的关键时刻。然而,戊戌变法的失败和义和团运动的兴起,中国的现代化就像黄河在河套地区绕了一个大大的几字形的弯。此后的一百年里,戊戌变法的思路受到了压抑,而义和团运动的思路却大行其道。这是中国近代史上的一大悲剧。

  直到今天,义和团式的偏执和疯狂,依然深入在许多国人的思想和情感之中。

  有一个真名叫方是民、笔名叫"方舟子"的家伙,号称"无所不知"、"可以和你讨论几乎所有领域的问题"的"网络天才",说了一句名言:"爱国是一种爱情,爱情这玩意很难做理性分析,不好多问为什么。"

  在我看来,这是白痴和疯子的呓语。爱国与爱情绝对是不同的。一个有理性的人,在"爱国"之前,非得多问几个"为什么"不可。早在八十年前当"五四"运动中,陈独秀就说过:"我们爱的是人民拿出爱国心抵抗被人迫的国家,不是政府利用人民爱国心迫别人的国家。我们爱的是国家为人民谋幸福的国家,不是人民为国家做牺牲的国家。"

  不作理性分析的"爱国"是可怕的,不仅有可能毁灭自己,也有可能毁灭国家。义和团式的"爱国",让中国在现代化的进程中至少倒退了二十年,这难道不是"害国"吗?

  爱国不是没有理由、没有条件的。

  假如我是一个德国人,我绝不会热爱纳粹帝国。我将向公然反对纳粹暴行的神学家朋霍菲尔靠拢,甘当他行刺希特勒时的助手。在希特勒的统治下,宣称最"爱国"的都是盖世太保们,而我宁愿跟朋霍菲尔一样被冠以"叛国罪"处以绞刑。

  假如我是一个苏联人,我绝不会热爱斯大林帝国。我会向写作《古拉格群岛》的大文豪索尔仁尼琴靠拢,甘当替他收集整理资料时的助手。在斯大林的统治下,宣称最"爱国"的都是克格们,而我宁愿跟索尔仁尼琴一样被冠以"叛徒"的恶名驱逐出境。

  假如我生活在晚清时代,我绝不会热爱大清王朝。我会向"拼将十万头颅血,须把乾坤力挽回"的秋瑾女侠靠拢,甘当为她磨刀的"革命军中马前卒"。在慈禧太后的统治下,宣称最"爱国"的都是李莲英和袁世凯们,而我宁愿跟秋瑾一样被冠以"大逆"的罪名斩首示众。

  我还想继续追问:生活在三个时代的夹中的鲁迅先生,究竟爱哪个国家呢——是大清帝国,是北洋政府,还是蒋介石的国民政府?对这三个庞然大物,鲁迅先生好像都不喜爱。那么,鲁迅是"卖国贼"了?

  据说,"方舟子"毕业于中国科技大学,后来还喝了洋墨水,得了洋学位。他定居在美国富裕的加利福尼亚,谈起热爱中国来却"头头是道"。(生活中美国的华人,往往给国内的人以最爱国的印象。但我总是纳闷:既然这么爱国,你们为什么不回来呢?是要打入敌营十八年?)虚伪是一种不能原谅的品质。我从此人身上可以看出:"奴在心者",绝非墨水和学位所能改变。

  有的人,天生就是奴才和白痴,自己却毫不自知,还老以为自己是天才。由此,我想起一个小笑话来:疯牛病横行地球的时候,两头牛一边吃草一边聊天。公牛忧心忡忡地对母牛说:"现在疯牛病很厉害,我们千万不要染上了。一染上,我们立刻就会被主人杀掉,死无葬身之地。"母牛白了公牛一眼,义愤填膺地说:"你说的真稀奇,我们是骆驼,骆驼不是牛,怎么会得疯牛病呢?"

  方舟子先生的处境跟这头母牛一模一样。

  不过,网络上有白痴,也有不少真正的天才。这些天才的思想和天才的文字,真是让人拍案叫绝。今天晚上,我在网络上浏览到了两篇"陆祀寓言",写得妙趣横生,背后的意蕴跟我的想法不谋而合。

  其中一篇是《替皇上出气》:

  有一只苍蝇听说,皇上在京城里受尽了洋人的气,不是洋人见了皇上根本不下跪,就是洋人指责皇上将臣民随便抓去杀头违反国际公约,而皇上则吭唧吭唧地回不出一个,只能忍气声。

  这苍蝇就气不忿地嗡嗡:反了,反了,太阳从西边出来了!它立即收拾行囊,准备上路,要到京城里去替皇上出气。

  一只蚊子也颇有同感,飞来问苍蝇:"你到京城里要怎样替皇上出气呢?"

  苍蝇说:"我给他们洋人的饭菜里下蛆,让他们都得传染病,看他们还敢藐视咱们的皇上?"

  蚊子说:"对,我也和你一道去,我非把洋人都叮得满身是包,叫他们奇无比,难受异常,看他们还敢顶撞圣上?"

  这苍蝇和蚊子就出发了,它们星夜兼程地赶往京城。

  终于到达,但不知洋人都住在哪里。它们就朝着城门口的一位军爷飞去,想问问路。

  不想,那军爷突然大巴掌一拍,竟把苍蝇和蚊子都拍死了。

  军爷还咧咧着嘴骂道:"真他妈的讳气!大白天臭苍蝇蚊子直往脸上撞,比撞上他的洋鬼子还讳气!"

  另一篇题目叫《有一只蛐蛐》:

  有一只蛐蛐被主人养在罐中,用于和别人的蛐蛐争斗。

  这蛐蛐还真勇敢无比,打败过无数的其它蛐蛐,其中包括蓝眼珠、黄的蛐蛐,不过它自己也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一条大腿被别的蛐蛐咬掉了,可它为主人赢得了许多的奖金(均按美元计),还赢得了许多的荣誉,诸如:金牌蛐蛐、冠军蛐蛐、还有独腿将军蛐蛐等等。

  为此,就举行了一些升主人国旗、奏主人国歌的仪式,每到这一时刻,这蛐蛐就一条腿地庄严立正,眼中浸出激动的泪水。

  一些其它的蛐蛐就在背后议论,说这罐里的蛐蛐是个傻瓜,把主人的国旗当成了自己的国旗,把主人的国歌当成了自己的国歌。

  这蛐蛐听到后,在罐中吱吱地叫:"主人的国旗就是我的国旗,主人的国歌就是我的国歌!"

  其它的蛐蛐坚持说:"你仅仅是一个工具而已,换一个主人就会有一个新国旗、一个新国歌,想想你以前的主人是大龙旗,后来是大虎旗,虽然你现在是在这个主人的国旗和国歌下举行仪式,但将来你再换主人,又是另一个国旗和国歌了!"

  这蛐蛐就跳着脚地不干,叫:"我不换主人,我不换主人,什么以前和以后的,我要生为眼前这个主人的虫,死为眼前这个主人的鬼!"

  它腾地跳出了罐,要跑去找主人宣誓效忠,表示自己海枯石烂也不变心。

  不想,传来仆人的嘶叫:"有蛐蛐跑出来了,有蛐蛐跑出来了!"

  主人问:"是哪只?"

  仆人答:"就是那只独腿的!"

  只听主人说:"那只独腿的如今也没有什么用了,踩死算了!"

  就有一只大脚一下子踩在了这蛐蛐的身上。

  临死前,它还在呻着:"我对主人一片忠心,又是功臣,为什么下场连下岗工人也不如呢?"

  宁萱,你说这两篇寓言写得妙吧?真是天才手笔。

  我喜爱这样的小品文,远远超过那些厚重晦涩的理论文章。我一向认为,真理是最通俗、最简明、最清晰的。那些晦涩的文字,要么是作者自己也处于糊涂的状态,要么就是他故意不让别人懂。

  如果有机会的话,我一定要跟这位名叫陆祀的、了不起的作者结识结识。

  今天,跟我一同租这套房间的朋友萧瀚,晚上做了一道炒年糕,请我一起吃。这年糕是他的亲戚从江南带来的。

  我立刻就想起了你。你的家乡与萧瀚的家乡相隔不远,都是烟雨蒙的江南。

  你们那里,大概也有吃这种年糕的习惯吧?小时候,你是不是经常吃外婆做的年糕?

  我是吃着外婆做的年糕长大的。不过,我们家乡的年糕,与你们那里的有所不同,我们的年糕做成马蹄的形状,大家俗称"马蹄糕"。不加一点糖和香料,单靠大米本身的味道,就已经香甜得让人"爱不释口"了。我外婆做的年糕远近闻名,跟我做的豆腐一样,堪称地方一绝。

  我曾经在一篇文章中说:"没有外婆的童年是残缺的童年。"这句话可能太绝对了一点,但我对此深信不疑,它至少是我自己所体验到的"相对真理"。果然,它也赢得了不少读者朋友的共鸣。

  我们都是外婆带大的孩子。外婆带大的孩子,与土地和飞鸟、与蓝天和白云、与青山和绿水之间,有着浓情意。

  外婆的善良,像一样,酿着孙子孙女们的心。因此,这些孩子都是善良而感的。

  吃着年糕,我盼望着我们的相聚。相到相聚,我又回忆起我们相识的经过来。今天,离我们第一次的见面已经半年了,我们一次见面就"一见钟情",不久以后就大胆地"私定终身"。这是一场我们都没有预料到的"闪电战"。看来,缘分真是一种奇怪的东西。

  这几个月来,我们虽然没有每天都在一起,我们却比世界上所有的恋人都亲密。

  你喜爱马克·吐温吗?在我以前的印象里,马克·吐温不过是一个幽默作家。这些天我读他的全集,发现他远不仅仅是一个幽默作家。在短篇《亚当与夏娃》中,他倾注了对子的深情,将这个缘于《圣经》》的古老故事写得气回肠、感人肺腑。其中,有一句话重重地击中了我——亚当在夏娃的墓碑上写了一句悼词:"她出现在哪里,那里就是伊甸园。"

  马克·吐温的子先他而去,此后他陷入无边的悲痛之中。在一个寒冬的傍晚,在大雪纷飞中,年老的马克·吐温坚持要去看望子的墓地,他在公墓里呆了几个小时。结果患上肺炎,肺炎夺走了他的生命。他却实现了与子团聚的愿望。

  宁萱,你出现在哪里,哪里也就是我们的伊甸园。泰戈尔说:"我从上坐起来,看到窗子上方银河熠熠生辉,仿佛是一个寂静的世界着了火,于是我很想知道,此时此刻她是否做了一个同我的梦押韵合拍的梦。"我们的梦一定是押韵合拍的。我们会梦见一样的青天白云,一样的翠山绿水,一样的繁花似锦。我们一起梦见黑暗被一道光划破,我们一起梦见魔鬼被装进潘多拉的盒子。

  我们的眼中永远闪烁着星光,我们的心中永远淌着甘泉。

  爱你的廷生

  两千年四月十三

  五、宁萱的信

  廷生,我的爱人:

  你在信中引用的两个笑话,都包含了深刻的哲理,就像黑暗中的闪电,会照亮无数人蒙昧的心灵。

  你反驳那些伪善的"爱国者"们的三个例子,个个都掷地有声。朋霍菲尔、索尔仁尼琴和秋瑾,他们才是真正的爱国者。秋瑾就义前曾写下一首绝命词:"痛同胞之醉梦犹昏,悲祖国之陆沉谁挽。暮穷途,徒下新亭之泪;残山剩水,谁招志士之魂?不须三尺孤坟,中国已无干净土;好持一杯鲁酒,他年共唱摆昆仑。虽死犹生,牺牲尽我责任;即此永别,风湖取彼头颅。"将近一个世纪过去了,她的这首诗中,没有哪句话已经过时。

  告诉你一个好消息。你先猜猜是什么消息?

  五一节,我们要放七天假,我要利用这七天假到北京来看你。虽然我不喜爱坐飞机,但我还是要飞过万水千山来看你。

  我要尝试一下做稻香园的"女主人"的味道。也许,我喜爱上了,我就不走了。

  这是不是一个好消息呢?你准备用什么样的仪式来我的到来?

  我已经在开始准备行李了。本来没有太多的行李,提前半天准备就可以了。但是,我还是不住提前一个多星期就开始整理。仿佛准备好行李就意味着可以出发了。

  一想起要到北京来,我就感到自己被幸福所包裹着。

  我该带些什么来呢?带我最绚烂的衣服,或者是最朴素的衣服?我只要你喜爱。我要把我最美丽的一面呈现在你面前,看得你眼花缭

  我还要带给你江南的点心和茶叶,带给你江南的烟雨。可惜扬州的风光带不走。要是我拥有某种魔法,能够把它们像一幅画一样折叠起来,然后带到北京来,在你的面前展开,那该有多好!

  下个星期,我就去预定飞机票。然后,我再把航班号告诉你。你到机场来接我,在那拥挤的人中,看我们谁先在人群中看到对方。

  今天代表公司去参加一个企业的新闻发布会。开到一半,觉得没有什么意思,便从饭店里溜出来。每天,在这个世界上都有无数这样的会议在筹备和召开。在这类会议上,总是一些自以为是的商人滔滔不绝地发言。

  他们认为他们掌握了整个世界,能够把世界像地球仪一样拨动;他们以为有了钱就有了一切,他们的每一句话都会像风一样四处传播;他们以为他们可以支配别人的身体乃至心灵,他们像魔术师一样点石成金。这是一种多么浅薄的想法和态度啊。

  这个时代的逻辑真是奇怪:有了钱,也就有了自信。是人控制钱,还是钱控制人?究竟谁是谁的主人呢?我懒得听这些狂妄之徒的高谈阔论,便悄悄离开了。

  现在,我坐在一个宽敞的街心花园里晒太阳。一边晒太阳,一边就想给你打电话。拨通你的电话,才知道你在图书馆里查资料。我有些后悔——打扰了你做论文;又有些得意——为了接我的电话,你飞快地从图书馆里跑出来,说话还有点上气不接下气的,可见我的电话在你的心目中还是有分量的。

  我们的电话一直通到手机没有电、"弹尽粮绝"罢手。

  这使我想起电影《甜蜜》中的一句台词:"等下次,攒够了钱再打给你。"那是一个纯洁如水的女孩子,给在远方的男孩子打完电话时说的一句话。这句话让我出了眼泪。国际长话的费用很贵,女孩子打工挣的钱,大半都花在打电话上,她却从来都不心疼。因为相爱的人在打电话的时候,滋味是"甜蜜"的。

  以前,你曾经心疼我的电话费,我告诉你说,我的手机费公司报销。你这才放心大胆地跟我聊天。其实,说资本家支付我的电话费是骗你的,怕你不跟我多说话。套一句老话:"君子谋财,用之有道。"和你通电话、给你写信,是我一天中最幸福的时候。你呢?

  今天天气真好。暖风习习,融融。我坐在一个泉池边上,脸上是暖和的阳光。把研讨会的文件用来给你写信,真是人生一大乐事啊!文件是用上好的复印纸打印的,背后是干干净净的白色,正适合用来写信。这种乐事,比之金圣叹的"不亦快哉"来,也毫不逊

  你不会怪我的调皮吧——一点也不讲究,一会儿用病历,一会儿用文件,从来不正襟危坐,铺纸研墨,构思提纲,字修句改,其实这才说明我无时不刻在想念着你,随时随地在想写信给你,我才瞧不起那些有事情才相求的联系呢。

  真的,多想永远与你在一起。一想到你,就让我觉得心里暖洋洋的。我不要孤独,我要相知、相爱、相携、相依。漫漫人生路,我要与真心相爱的人一起度过。

  你知道吗?我从小是一个多么纯洁的女孩子啊,心里、眼里,容不下一点污迹。我是如此挑剔、执著、感又脆弱,这使我注定在这冷酷险难的世界上会摔一大跤的。我虽然鼻青脸肿地站了起来,却一度被害怕和无助笼罩着,几乎对美好的生活失去了信心。

  我的感甚至到了接近于病态的程度。我不看武侠小说,不看战电影。我接受不了一点点的暴力,甚至是艺术作品中的暴力。每当我在电视中看到一个演员被伤害了一下,他身体的某个部位血了,我自己的身体也立刻就有相应的反应——如果演员的手腕受了伤,我自己的手腕也突然产生疼痛的感觉;如果演员的腿脚受了伤,我自己的腿脚也突然产生疼痛的感觉。

  于是,我不断受伤,像一朵无助的花。

  可是,多么好,我遇到了你。虽然,你也和我一样,一颗赤子之心,两只少年之手面对未卜的未来、无底的社会。可是,既然我遇到了你,就不再觉得孤苦无依,我觉得自己充满了柔情,充满了力量,充满了和平安宁和包容一切的爱意。来吧,无论是怎样的艰难险恶、凄风惨雨,劈头盖脸地来吧,因为我们在一起,拉着手,直着头而上吧。

  我不怕头破血,也不怕无路可走,因为和你在一起。

  我们俩就是对虚伪冷酷世界的最大挑战,让我们自己勇敢地成为胜利、成为奇迹吧。

  你敢吗?

  我不要听你的回答,我要慢慢地陪着你走,慢慢地知道结果。

  抬起头来,不觉自己成了街心花园里的一道风景。算了,不写了。

  "想一想邻居女儿,听听收音机,看一看我的梦想还埋在土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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